- 于文豪;
特定区域为协调发展就相关事务开展协同治理,是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中的一项新举措。区域协同治理的本质是,地方权力行为的对象和效果超越本行政区域的地理边界。我国宪法中的国家目标规范、地方自主规范以及协同内容规范,能够满足区域协同治理的实质合宪要求。从宪法的内在价值和协同治理的合宪性链条出发,区域协同治理应当构建目标规则、不抵触规则、监督规则、关系平等规则、效力规则和形式规则。合宪的区域协同治理,还须通过立法将规则具体化,形成协同治理的组织法、行为法和责任法制度。
2022年02期 v.39;No.208 49-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下载次数:198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8 ] |[阅读次数:0 ] - 王首杰;
商业模式创新是技术创新进行市场推广的重要途径,在创新系统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过去商业模式创新的频率较慢,给了规制系统较长的时间展开回应性规制,即从认识某一具体的商业模式创新,到部分部门法(往往是行政法、经济法等)对其进行灵活性规制,再根据规制经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统一性调整,进而形成法律规范整体性革新,最终达到法律体系对某一商业模式创新“量身定做”的规制。进入数字时代后,商业模式创新速度更快、花样更多且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但其快速更新迭代也带来规制不足或规制不当等诸多挑战。数字时代加强私法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规制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有必要提升相关领域的立法包容性和司法灵活性,对新商业模式的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以及交易模式等实现一定程度的规制“前移”。
2022年02期 v.39;No.208 64-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6K] [下载次数:158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2 ] |[阅读次数:0 ] - 段蔚;
社区团购的实质是线下店铺团购服务的线上化。社区团购在沿袭传统零售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短时间内快速发展并获得了巨额融资。不过,资本的逐利本质导致社区团购的发展存在“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两类主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社区团购进行经济法规制。对社区团购的经济法规制应当在谦抑规制理念下进行。在经济法规制的体系设计中应注重激励与控制的有效平衡:对社区团购的积极效应予以鼓励促进,对社区团购的消极效应予以限制禁止。在规制过程中,应着重把握平台商品价格、平台责任承担以及平台运行监督,实现平台自身、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三方共治”,构建社区团购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框架。
2022年02期 v.39;No.208 77-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2K] [下载次数:51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5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