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屠振宇;
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解决其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问题,并非单纯以隐私权的限制为代价,对隐私权的限制亦有限度。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不能一味强调对公职人员隐私权的限制而忽视必要的保护。必须在制度上充分考虑隐私权保护的需要,对财产申报制度设定合理的界限:在申报主体范围上,应以职位与公众有密切关联的"公共官员"为限;在财产申报内容上,应以个人与外界公共场合发生广泛的"社会领域"为限;在财产申报公示上,应对财产申报资料的查阅或使用加以限制,防止财产申报资料的不当利用与传播,减轻申报人因个人财产信息被过度曝光导致的隐私忧虑。只有实现财产申报制度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才能打消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的隐私权顾虑,让财产公示变成现实。
2011年01期 v.28;No.141 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3K] [下载次数:272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0 ] |[阅读次数:0 ] - 陈承堂;
反垄断起诉资格作为反垄断民事诉讼的门槛性要件,是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关键所在。通过对美国《克莱顿法》第4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50条的考察,我们发现这两个条文的文本结构是相同的。然而,在具有相同文本结构的背后是迥异的实务规则,即经过直接损害规则与反垄断损害理论层层过滤的反垄断起诉资格并不像最高人民法院所设想的那样——遭受"损失"并且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反垄断起诉资格。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50条单倍损害赔偿的制度设计使得中国反垄断起诉资格的完善面临一个两难选择。
2011年01期 v.28;No.141 10-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5K] [下载次数:13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7 ] |[阅读次数:0 ] - 艾佳慧;
作为当代中国调解新模式的"大调解",包括党政驱动、司法能动、多方联动、法院主导和关系协调五大要素,其功能既在于预防和解决纠纷,更在于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社会稳定。然而,基于纠纷解决理论的内在逻辑,由政府主导的、缺少中立第三方的"第二方纠纷解决机制"解决不了双方力量悬殊的官民纠纷。因此,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缺失中立第三方的问题,并切断官民纠纷之源,"大调解"才能真正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达成制度倡导者所希望的"案结事了"、"三效合一"的实践效果。
2011年01期 v.28;No.141 19-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2K] [下载次数:261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9 ] |[阅读次数:0 ] - 楼建波;
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特殊风险是来自对方违约的信用风险。由此而建立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担保之信用支持制度不仅成为市场惯例,也符合当下各国金融改革立法的要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担保之信用支持制度与传统债之担保制度存在显著差异,实质是提前兑现衍生品合同下的全部收益并以保证金方式缴付。但是,"海升—大摩案"表明,这套新型金融担保机制对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企业用户而言可能代价过高。只有在追求信用支持制度适用之普适性的同时合理兼顾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才能保障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1年01期 v.28;No.141 28-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2K] [下载次数:193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0 ] |[阅读次数:0 ]
- 欧爱民;
近年来发生的"教授换妻案"、"东莞职校门不雅视频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聚众淫乱罪"存废问题的热议。以社会学家李银河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聚众淫乱罪已经过时,应当予以废除。但是,从宪法的角度而言,废除聚众淫乱罪的观点值得商榷。我国宪法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根据制度性保障理论,国家负有宪法义务确保我国现行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部分不受侵犯。聚众淫乱严重损害我国婚姻家庭的核心功能,国家唯有通过刑罚手段对之加以制裁,方能切实履行自身的宪法义务。
2011年01期 v.28;No.141 36-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K] [下载次数:25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5 ] |[阅读次数:0 ] - 王志祥;敦宁;
刑罚配置结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据一定的原则在刑法中对各种刑罚方法进行分配、布置所形成的各种刑罚方法的系统组合形式。刑罚配置结构的合理化是刑罚功能有效发挥的组织基础。我国刑罚配置结构不合理是制约刑罚功能有效发挥并导致刑罚过量投入的重要原因。因此,对我国的刑罚配置结构应当作必要的调整:在死刑配置方面,取消明显不必要的死刑配置;在自由刑配置方面,调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刑的配置,并废除拘役刑;在财产刑配置方面,调整罚金刑的配置,并废除没收财产刑;在资格刑配置方面,调整资格刑的配置内容、配置范围和配置方式;在具体犯罪的法定刑配置方面,协调罪种间的法定刑配置。
2011年01期 v.28;No.141 42-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6K] [下载次数:186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8 ] |[阅读次数:0 ] - 许中缘;
公法主要从行为本身和行为权限来对私法施加影响。作为公法中判断法律行为无效的标准,只能是行为规范。违反公法对私法行为进行管理的权能规范而实施的法律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无效。对违反权能规范而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的判断,需要根据权能规范类型进行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作为公法优位价值的产物,内容已经在其他法律规定中得到体现,因此立法应该摒弃这一规定。
2011年01期 v.28;No.141 54-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1K] [下载次数:423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55 ] |[阅读次数:0 ] - 朱广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确立的拟制成年制度,既存在不顾未成年人之自主意思,以劳动收入之积极功能为据,强行将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拟制为成年人的问题;又明显不利于对交易相对人的保护。之所以造成此种立法状况,原因有二:一是立法者对"视为"拟制技术在法学方法论上缺乏必要的认识,二是立法者未充分意识到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的复杂性。为适应接近成年的未成年人参加劳动或从事营业的现实需要,在废除拟制成年制度之同时,应按照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思路,设置成年宣告制度。
2011年01期 v.28;No.141 62-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4K] [下载次数:131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姜涛;
无直接被害人犯罪是指没有具体的被害人但被立法者拟制为侵害法秩序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没有侵害法益或侵害法益的危险性,将其规定为犯罪既违反了宪法学中的比例原则,又违反了程序法学中的诉讼经济原则,因此,应将其非罪化。就无直接被害人犯罪非罪化的实施路径而言,虽然无直接被害人犯罪非罪化在中国的非罪化运动中具有突破性的意义,但仍须走制度进化主义路线,并应重视其道德基础的夯实,绝不能强行实施无直接被害人犯罪非罪化。
2011年01期 v.28;No.141 72-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2K] [下载次数:128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9 ] |[阅读次数:0 ] - 黎宏;
对单位犯罪适用"双罚制"和"单罚制"均存在很多问题。"双罚制"已经成为为有关人员开脱或者减轻罪责的重要手段,而"单罚制"是否处罚单位犯罪的方法值得商榷。我国单位犯罪处罚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将对单位的处罚与对单位内部结构进行干涉结合起来进行,因此,建立对单位内部结构进行干涉的单位犯罪处罚制度应成为我国未来处罚单位犯罪的发展方向。
2011年01期 v.28;No.141 80-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2K] [下载次数:513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67 ] |[阅读次数:0 ] - 何培育;
知识产权侵权促成性事由,是指不符合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但因对知识产权人商业利益造成直接损失而由法律明确规定视为侵权的事由。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侵权促成性事由是对知识产权一般侵权要件的补充,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但适用不当也可能成为知识霸权的借口,因此需要在相关的立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促成性事由时应坚持严格的法定主义。
2011年01期 v.28;No.141 88-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K] [下载次数:76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钱玉林;
公司章程作为裁判的法源,在公司法上已经得到确认。与1993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比,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化了公司章程的裁判法地位。在理论上,关于公司章程作为裁判法源蕴含的法理存在契约说和自治规范说两种基本观点,但这两种观点都难以全面解释公司章程的真实本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章程何以成为裁判的法源,同样存在争议。从公司章程内容所蕴含的法理来讲,公司章程内容可分为合同、自治规范以及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为合同或自治规范,这种类型化的分析为公司章程成为裁判法的依据找到了正当化的理由。
2011年01期 v.28;No.141 95-1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K] [下载次数:384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60 ] |[阅读次数:0 ] - 周学峰;
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与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和合同法上的因果关系相比,有其特殊性。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认定,其目的在于界定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范围,其背景是保险合同已对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都做了规定。因此,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认定,涉及对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尊重和控制问题,这是政策判断的核心问题。保险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经历了从近因规则到新兴规则的演进过程。在当代社会背景下,在认定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时,应注重维持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2011年01期 v.28;No.141 101-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1K] [下载次数:271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6 ] |[阅读次数:0 ] - 张春良;
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我国第一部单行的涉外民事法律,但并未对作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之逻辑前提的民事关系涉外性之判定作出规定。综观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路径,法院地法统一调整、冲突法统一调整和冲突法任择适用调整三种方案可在某种程度上淡化或者免除对民事关系内外属性之识别。而我国现行立法所采取的冲突法的法定适用模式则决定了我国秉承的是"内外有别,分而治之"的理路,判别民事关系之内外属性遂成必要前提。我国既有的民事关系涉外性之判定准则对具有人为涉外因素、偶然涉外因素的案件无法正确判别且即将失效,标本兼治的应对方略乃是建立集要素测试、效果测试及功能测试于一体的三级测试机制,在法律选择的规则与方法之间寻找一条民事关系涉外性之判定的最优途径。
2011年01期 v.28;No.141 110-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2K] [下载次数:202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3 ] |[阅读次数:0 ]
- 侯猛;
政法体制的运作不仅要处理群众路线与专门机关的关系,还要处理分工与协调的关系、条块关系,以及权利观念与大局意识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理解和解决上述关系的根本工作方法。为了有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法体制在迈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对上述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对更为根本的民主集中制也要进行反思。也就是说既要防止"民主"流于形式,又要防止"集中"变成专权。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厘清党委与各政法机关的权限,以及政法机关上下级关系。改革不能以明显违宪为代价,应当保持宪法秩序的稳定。
2011年01期 v.28;No.141 120-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8K] [下载次数:321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5 ] |[阅读次数:0 ] - 姚莉;
当代中国法院系统倡导和践行的能动司法,是指司法主体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行使司法权,主动采取多种手段解决法律纠纷的一系列司法活动的总称。能动司法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法院及代表其行使权力的法官是能动司法的主体,能动立法、积极司法、主动司法和有效司法则构成能动司法的内容。能动司法的客体是指能动司法适用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疑难案件、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和普通案件。为避免出现在实践操作上不统一的状况,应在准确把握当代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基本含义的前提下,从构成要素上探寻能动司法得以实现的理想路径。
2011年01期 v.28;No.141 129-1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2K] [下载次数:253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8 ] |[阅读次数:0 ] - 赵洲;
美国诱捕引渡中国公民的行为具有实质上的国际不法性。首先,诱捕引渡违反了国际法上的正当性原则,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和国家尊严等国际身份权益,也侵犯了被诱捕的中国公民的人权。其次,诱捕引渡背离了国际法的体系化要求,影响了国际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后,为诱捕引渡提供协助的行为也构成了国际不法行为。为了解决国际引渡合作的各种困境,各国应充分协商与合作,重构"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实现国际引渡合作上的良性发展。
2011年01期 v.28;No.141 136-1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7K] [下载次数:98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