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昌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K] [下载次数:186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6 ] |[阅读次数:0 ] - 陈小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7-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K] [下载次数:169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6 ] |[阅读次数:0 ] - 谢鸿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1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下载次数:335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3 ] |[阅读次数:0 ] - 唐义虎;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15-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K] [下载次数:83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8 ] |[阅读次数:0 ] - 王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19-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1K] [下载次数:212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7 ] |[阅读次数:0 ] - 张新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23-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K] [下载次数:309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15 ] |[阅读次数:0 ] - 吴汉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28-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2K] [下载次数:821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13 ] |[阅读次数:0 ] - 张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32-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4K] [下载次数:203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6 ] |[阅读次数:0 ] - 梁慧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35-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K] [下载次数:743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98 ] |[阅读次数:0 ] - 高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40-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3K] [下载次数:115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3 ] |[阅读次数:0 ] - 韩世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又是民法典编纂中的关键性一步。至此,我国的民事基本立法已基本完成。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必将积极转型以应对这一法制变革。鉴于民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往以立法论为主要进路的研究应逐步转向解释论进路,进一步加强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的研究,实现"纸面上的法"向"生活中的法"的转化。《侵权责任法》整合以往零散、混乱之相关规定,总结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创造性地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框架与具体制度。可以预见,《侵权责任法》必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合理解决公民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将是学术界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长期、系统、深入的理论阐释。本组笔谈作者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主体队伍为主,辅之以校外对侵权责任法素有研究的专家及优秀投稿作者;在内容结构上坚持体系原则,在对《侵权责任法》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分别结合各章具体条文的理解、适用进行研究,以期裨益于理论和实践。
2010年06期 v.27;No.140 43-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K] [下载次数:202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8 ] |[阅读次数:0 ]
- 刘茂林;王从峰;
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需要在明确法律体系形成的一般标准的基础上关照中国社会和中国法的特殊规定性。由于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对宪法的理解将从总体上影响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标准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可以从以下5个维度来予以确立:社会生活的整个领域得到法律规范的系统调整;自洽、完满法律规范体系的确立;系统、协调、有效法律实施机制的构建与法治秩序的形成;以宪法为基准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调适机制的确立;以宪法为基础的常态法律体系与非常态法律体系的衔接。
2010年06期 v.27;No.140 90-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K] [下载次数:214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2 ] |[阅读次数:0 ] - 曹新明;
现有技术抗辩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对抗措施,与专利权无效抗辩、先用权抗辩具有明显的区别。现有技术抗辩的主要作用是使被诉侵权人通过确认自己所实施的技术是公众所知的技术来免于承担侵权责任,其效果是节约诉讼成本和提高审判效率。但是,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易引发"专利权不可侵犯"与"现有技术不可垄断"两大价值观的冲突,因此,在选择适用现有技术抗辩时应注意相关的条件。
2010年06期 v.27;No.140 96-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K] [下载次数:24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9 ] |[阅读次数:0 ] - 陈雪萍;
为了满足特定社会功能的需要,商事信托被赋予了法律主体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开始将商事信托作为法律实体予以规定。当下,关于商主体的认定标准问题一直是商法理论界争议的一个热点问题,因此,对商事信托之主体性定位自然成为一个复杂的工程。对商事信托之商主体地位的诠释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商事信托具备了商主体所必须具有的实质性要件,即经营营业、拥有营业财产、实体保护;另一方面,商事信托具有一个商主体的法律人格,这主要表现为:独立的财产是商事信托独立人格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独立的责任是商事信托独立人格的突出标志,诉讼主体和征税主体地位是对商事信托主体资格的承认。
2010年06期 v.27;No.140 102-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0K] [下载次数:17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9 ] |[阅读次数:1 ] - 张学文;
股东协议制度最早出现于美国,现在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已对其有所规定。股东协议是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对构建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的私人秩序,保护少数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均具有积极意义。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股东自治仍然主要体现为章程自治,立法存在疏漏。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必要正视实践中存在的大量的股东协议,对股东协议制度作出规定,并引导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协议确立股东之间的关系和公司治理的私人秩序。
2010年06期 v.27;No.140 111-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5K] [下载次数:313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37 ] |[阅读次数:0 ] - 叶卫平;
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一项有连续性并且体系化的公共政策,是产业政策的核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后,过于扩张性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必然在理念和制度层面与更为倡导市场理性的反垄断法发生诸多碰撞。当前,协调产业结构调整与反垄断法实施的关系必须确立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必须一体化适用反垄断法。同时,应该尽快将产业结构调整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2010年06期 v.27;No.140 119-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K] [下载次数:86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叶榅平;
由于我国对合议庭制度的适用规则缺乏具体的规定,并以行政管理的模式管理、监督合议庭的审判工作,因此合议庭制度的适用出现了形式化的倾向,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合而不审"、"合而不议"及"审而不判"等问题。我国合议庭制度的完善应从制定我国合议庭制度的具体适用规则,加强合议庭内部的有效管理,明确合议庭的职责,理顺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院长及庭长等的关系,加强对合议庭的外部监督等方面着手。
2010年06期 v.27;No.140 127-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0K] [下载次数:138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7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