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岭;
宪法权利冲突不是发生在个人之间、要求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解决的冲突,而是作为“人”的基本需要所产生的人性自我冲突。法律权利冲突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的权利冲突:前者是指立法者在将抽象的宪法权利变成具体的法律权利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各法律权利之间的冲突;后者是指法官在个案中面对具体的法律权利主体之间已经发生的冲突。在违宪审查中并不涉及权利冲突问题,它只反映权利与权力或权力与权力的冲突。
2006年06期 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K] [下载次数:190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0 ] |[阅读次数:0 ] - 韩松;
确立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意义在于确认所有权类型之间的平等。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规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我国物权立法确立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作出类型化规定,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是有宪法依据的,是符合我国现阶段改革开放的社会实际的。
2006年06期 8-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下载次数:168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3 ] |[阅读次数:0 ] - 李扬;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要求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树立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以民法为核心的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要求对知识性权利和知识性利益进行区分,主张民法才是知识产权权益的兜底保护法,并且要求民法建立与利益保护相适应的不法行为责任制度,只授予利益享有者债权性质的请求权。我国当下的知识产权法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以民法为核心,重塑整体性知识产权法。
2006年06期 17-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7K] [下载次数:171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8 ] |[阅读次数:0 ] - 刘艳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安全事故报告失职罪、虚假破产罪、上市公司高管背信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金融机构背信罪、违规运用公众资金罪、强迫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仲裁枉法裁决罪9个新罪名,修改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13个旧罪名。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这些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及其犯罪构成要件等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2006年06期 27-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3K] [下载次数:265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9 ] |[阅读次数:0 ] - 张远煌;
“罪行极其严重”作为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总标准,由于其自身承载着重刑主义的价值取向,在死刑适用的限制上存在着功能性缺陷:立法上难以限制死刑适用的罪种范围,司法上具有重客观危害性、轻人身危险性的裁判导向。这种缺陷的存在并非由于立法技术的原因而形成,而是立法对“严打”政策难以选择的服从。要弥补这一缺陷,司法实务中就必须注重人身危险性评价对死刑适用的特殊意义,并强化其对死刑选择的制约作用。
2006年06期 40-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3K] [下载次数:158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4 ] |[阅读次数:0 ] - 章剑生;
因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重大变迁引发了中国现代行政法面临行政合法性之危机、多元利益主体之组织化和个人福利保障之乏力等一系列新的挑战。现代行政法需要在以适当扩权推进治理、以规制缓和实现善治、以发展多元行政适应实践、以正当法律程序调控行政过程、以私法方式达到行政目的和以扩展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实现充分救济等六方面予以回应。
2006年06期 47-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2K] [下载次数:161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0 ] |[阅读次数:0 ] - 张卫平;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对“任务”、“基本原则”、“证据制度”、“执行制度”、“非讼程序规范”、“民事保全制度”以及“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章的内容应该进行删减;应增加“人事诉讼程序”、“法律审程序”、“第三人撤销裁判诉讼程序”的规定,对“小额诉讼”和“诉讼费用”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
2006年06期 54-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4K] [下载次数:185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2 ] |[阅读次数:0 ] - 王海峰;
非违约之诉是WTO的一项特殊的诉讼机制。由于GATT/WTO的有关规定并未就非违约之诉的实体规则———构成要件———作出明确规定,使得该机制的设立和启动招致争议,也使之在适用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应当对非违约之诉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如此既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其他国家对我国提起非违约之诉,又能合理利用该机制以保障和维护我国的利益。
2006年06期 63-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2K] [下载次数:91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4 ] |[阅读次数:0 ] - 王申;
软法深刻反映了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后现代主义本身的不可言说与不可表达等模糊性特征,使得我们今天对软法的描述也显得特别的困难。软法体现的政治合法性不仅建立在广泛地考虑所有人的需求和利益的基础之上,而且还建立在理性指导下的协商民主这一事实的基础上。软法不是从某些学者心中流淌进现代荒原的异在,也不是先验的形而上学,更不是逻辑的外化推演,而正是在全球各重大领域内的人类实践充分展现的总格局、新趋势。软法目前正处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它的最终形态还有待于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型构。
2006年06期 72-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下载次数:201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4 ] |[阅读次数:0 ] - 石佑启;
利益的冲突和协调是社会的常态。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平衡是法的价值取向。作为个人利益重要组成部分的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是冲突和协作的关系。从历史角度看,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公法都呈现出在保护私有财产权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的趋势。通过树立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平等保护的观念,在宪法中明确宣告对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重点健全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机制等,以实现私有财产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2006年06期 77-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5K] [下载次数:136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8 ] |[阅读次数:0 ] - 胡吕银;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根本问题在于其主体意志的缺失。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思路和方式:在跳出大陆法系共有理论的固有模式后创建集合共有理论,则能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准确定性;在超越单纯财产权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引入发展民主法治思路,则能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得到切实落实;在摆脱既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式的桎梏后采用完善村民自治的方式,则能还集体土地所有权以本来面目。据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财产价值和社会价值就能得到实现。
2006年06期 85-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K] [下载次数:100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6 ] |[阅读次数:0 ] - 夏吟兰;
家庭是残疾人生活的主要场所,甚至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唯一依靠。但他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了许多健康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残疾人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结婚自由权难以实现;婚检、孕检率低;监护规定不到位,养老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离婚时法律没有规定特殊的保障措施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婚姻家庭权益未作任何保障性的规定。因此,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时,应当增加有关保障残疾人婚姻家庭权益的内容,以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006年06期 91-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K] [下载次数:171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5 ] |[阅读次数:0 ] - 王红一;
公司解散后悬疑债权是指在公司解散之后因数额存有争议,或本身是否存在尚不确定,或没有通知申报等在实体和程序上具有不确定因素而难以清算处理的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这些债权在实践中往往因有疑问或瑕疵而被忽略或悬置,导致债权人的相关利益得不到保障。对公司解散后悬疑债权的处置应分公司清算中和公司注销后两个时段进行,并应兼顾交易安全与效率。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解散后悬疑债权的处置未作规定,因此,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予以完善。
2006年06期 98-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K] [下载次数:178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5 ] |[阅读次数:0 ] - 那力;
在国际环境损害问题上追究国家责任的不实际与不可行,使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私法化趋势。这一趋势在法律上(主要体现在国际条约中)已经存在多年,但是由于国际法学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囿于传统的法律模式和思维方法,对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法律阐释和编纂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法委员会2003年的报告系统而明确地阐释了这一趋势。国际环境法起初主要处理跨界损害责任问题,现在已经在全球层面上采取了损害预防和风险预防的方法,更强调预防性环境规制,而不是把重心放在损害责任问题上。
2006年06期 105-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2K] [下载次数:24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5 ] |[阅读次数:0 ] - 杨峰;
因果关系是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但是因果关系的证明极为复杂。在美国,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法》第9条(e)款起诉时,原告证明因果关系的难度较大,而《美国证券法》第17条(a)同样也有较高因果关系证明的要求。相比较而言,《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条(b)款和规则10b-5的因果关系证明要相对容易,因此,原告也多根据该条起诉。尽管日本的证券法律制度是以美国为蓝本建立的,但由于受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适用一般侵权理论,因此证明要求较高。目前我国法律对操纵证券市场因果关系未作规定,不利于保护投资者。我们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完善我国有关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规定。
2006年06期 112-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2K] [下载次数:200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2 ] |[阅读次数:0 ] - 任军民;
法国2006年6月30日有关数字信息网络的法案旨在完成对欧盟2001/29/CE号指令的国内转化。法国新法案不仅从信息网络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例外原则作了规定,而且对技术措施和权利信息要素的使用和限制作了详细规定。在保证对该领域的侵权行为实施刑事处罚的基础上,法国新法案设立了独立的技术措施控制机构来协调著作权及邻接权人和网络使用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双方利益在信息网络新环境下的均衡。
2006年06期 120-1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2K] [下载次数:4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4 ] |[阅读次数:0 ] - 周少华;
语言之外不存在法。只有通过语言,观念形态的规范才能被深深地镶嵌到国家政治制度的架构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法律之治正是借助于语言的社会功能来实现的。语言是法律传递价值的手段,并形成法律的概念和逻辑,从而为法律提供特有的思考手段。但是,由于语言本身存在某些缺陷,使其无法完全满足法律表达的需要;加之,语言的界限就是人类认识的界限,以语言表达的法律必然出现“理性不及”的状况。因此,必须以司法者的语言技术克服立法语言的表达困境,这是法律解释之必要性的最充足理由。
2006年06期 130-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6K] [下载次数:10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徐国栋;
古罗马法学家马尔西安首次提出了“一切人共有的物”的概念,体现了古典时期罗马法的世界主义思想。“一切人共有的物”包括4种客体:空气、流水、大海及海滨。从经济或自由的角度看,它们的性质彼此存在差别。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一切人共有的物”概念一度崩溃,I.2,1,1与现代拉美各国民法典相关条文的对比表明,“一切人共有的物”的多数客体已转化为现代的国家公产客体,国际主义被缩减为民族主义;涉及的问题也由市民法转入了行政法。在当代,“一切人共有的物”除了公海外,还增加了一些新品种,如全人类世界遗产等。这标志着“一切人共有的物”概念的复兴,并必将成为“英特纳雄耐尔”实现的第一块基石。
2006年06期 140-1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9K] [下载次数:125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9 ] |[阅读次数:0 ] -
<正>~~
2006年06期 153-1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4K] [下载次数:42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2006年06期 158-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K] [下载次数:5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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