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的价值取向及其法理反思Value Orientation of Judgment Documents Online System in China and Its Jurisprudential Reflection
李广德
摘要(Abstract):
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自2010年开始建设,又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进行了两次大幅度的修改。在短短6年内历经3次变化,反映出改革者对这一制度的认知局限,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及其改革的价值取向进行梳理,并反思其背后的法理基础。通过对3个版本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改革文本的梳理,发现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存在两种价值取向:通过立法宗旨表达出来的规范价值取向与基于合法性追求的能动价值取向。规范价值取向旨在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来监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而能动价值取向则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所形成的诉讼信息来参与社会诚信建设。我国现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主要向能动价值取向倾斜,以便增加改革者所期望的合法性资源,但这并不符合社会信用的生成逻辑,同时也有悖司法权威的作用机制。未来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的调整应向其规范价值取向回归。
关键词(KeyWords): 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社会诚信建设;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司法权威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ZDA033)
作者(Author): 李广德
DO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22.02.015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
- (2)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9页。
- (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导言》第31页。
- (4)参见《对〈关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姓名进行隐名处理的建议〉的回复》,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70982.html,2021-10-12。
- (5)参见郑志峰:《网络社会的被遗忘权研究》,《法商研究》2015年第6期。
- (6)参见邓恒、杨雪:《线上审判方式中信息与数据安全问题研究》,《中国应用法学》2021年第1期。
- (7)参见王禄生:《司法大数据应用的法理冲突与价值平衡——从法国司法大数据禁令展开》,《比较法研究》2020年第2期。
- (8)参见左卫民、王婵媛:《基于裁判文书网的大数据法律研究:反思与前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2期。
- (9)参见周玉忠:《2021年裁判文书公示量跳崖暴跌,保审判网络公开立法亟需提速》,https://mp.weixin.qq.com/s/ADncg8MgwyhrmUQ51fQUpQ,2021-01-10。
- (10)侯学宾:《裁判文书“不公开”的制度反思——以离婚诉讼为视角》,《法学》2020年第12期。
- (11)肖扬:《人民法院改革的进程与展望》,《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 (12)蒋惠岭:《“裁判文书上网”中寄托的司法期待》,《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8期。
- (13)参见龙飞:《裁判文书上网的价值取向与路径选择》,《人民司法》2011年第13期。
- (14)参见刘风景:《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法》,《东方法学》2015年第3期。
- (15)参见[美]B.盖伊·彼得斯:《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王向民、段红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6页。
- (16)Walter W.Powell,Paul J.DiMaggio ed.,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i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1,p.145.
- (17)参见罗书臻:《最高法院通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人民法院报》2016年8月31日。
- (18)参见贺小荣、刘树德、杨建文:《〈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人民司法》2014年第1期。
- (19)有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判例的自发性运用,即由裁判文书上网这一举措所引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乃至当事人等诉讼主体自发、主动运用判例来认知司法活动的现象。参见顾培东:《判例自发性运用现象的生成与效应》,《法学研究》2018年第2期。
- (20)参见姚莉:《司法公正要素分析》,《法学研究》2003年第5期。
- (21)参见张志铭:《司法判例制度构建的法理基础》,《清华法学》2013年第6期。
- (22)刘学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修订情况》,载南英主编:《刑事法律文件解读》(总第135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第40页。
- (23)何帆:《细数引发法律大数据革命司法解释的9大创新》,https://mp.weixin.qq.com/s/0xa5w1HvYj8Yijp AjHPg0g,2021-07-06。
- (24)金丽娟:《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问题及建议》,《人民法院报》2016年2月3日。
- (25)参见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74页。
- (26)参见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
- (27)See Philip Selznick,Leadership in Administration:A Sociological Interpre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pp.16-17.
- (28)[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
- (29)参见贺小荣、刘树德、杨建文:《〈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人民司法》2014年第1期。
- (30)参见舒锐:《“裁判文书公开”升级的社会价值》,《法庭内外》2016年第10期。
- (31)参见张志铭:《中国司法的功能形态:能动司法还是积极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 (32)参见郑智航:《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公共政策——以应对金融危机的司法意见为分析对象》,《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 (33)参见孟融:《中国法院如何通过司法裁判执行公共政策——以法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例为分析对象》,《法学评论》2018年第3期;郑智航:《社会科学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原理与方法》,《法商研究》2022年第1期。
- (34)参见公丕祥:《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意义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 (35)参见沈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中国法学》2019年第5期。
- (36)以信任的来源或依靠为标准,信用可分为人格信用与制度信用。前者以特殊的血缘、亲缘、地缘等为基础,主要依靠相互之间的了解或通过各自信任的亲友而建立,对其调节和保证依凭的是情感和道德;而后者更多的是以契约、法律规则等为基础,依赖契约、法律规则等的约束力和担保作用。参见沈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之道》,《中国法学》2019年第5期。
- (37)参见彭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治困境及出路——基于对41份中央级失信惩戒备忘录的分析》,《法商研究》2021年第5期。
- (38)参见王瑞雪:《声誉制裁的当代图景与法治建构》,《中外法学》2021年第2期。
- (39)参见李友根:《裁判文书公开与当事人隐私权保护》,《法学》2010年第5期;黄忠:《隐私权视野下的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之限》,《北方法学》2012年第6期;等等。
- (40)[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7~158页。
- (41)[美]汉密尔顿、[美]杰伊、[美]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91页。
- (42)See Alexander M.Bickel,The Least Dangerous Branch:The Supreme Court at the Bar of Politics,Yale University Press,1986,pp.199-243.
- (43)参见[美]克里斯托弗·沃尔夫:《司法能动主义——自由的保障还是安全的威胁》,黄金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 (44)[英]霍布斯:《利维坦》,杨昌裕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5页。
- (45)[德]伽达默尔:《诠释学: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96页。
- (46)参见李广德:《司法荣誉制度的法理逻辑与作用机制》,《政法论坛》2018年第1期。
- (47)参见张志铭:《司法何以可信》,《法制日报》2013年8月21日。
- (48)参见张志铭:《司法沉思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3页。
- (49)谭世贵:《司法改革的理论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