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圣平;
民法典上的保理交易规则是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在保理交易中涉及与担保功能相关的纠纷应适用或类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物权”分编的相关规则。保理合同就应收账款的描述须达到可得特定的程度,否则保理人就应收账款的担保权利不成立。在保理交易中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效力与保理人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可分别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61条第1~2款之规定。在保理合同中约定的保理融资款债权届期之时,如应收账款债务人尚未清偿应收账款,保理人则在“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与“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之间“择一请求”或者“同时请求”。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对于保理融资款债权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02期 v.40;No.214 3-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3K] [下载次数:294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6 ] |[阅读次数:0 ] - 刘辉;
重大突发事件中金融应急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破解突发事件带来的“需求抑制”。必须将以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为基础的金融应急管理权纳入法治的框架,通过对其进行权力谱系的解构,实现金融应急管理基本原则、权力主体和行为治理的法治化。我国重大突发事件中金融应急管理的法治化应当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从实际金融结构出发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一致行动并保持透明度原则。在主体选择上,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应急管理委员会模式。在权力治理方面,应按照前瞻性指引和紧急窗口指导行为、紧急金融宏观调控行为、紧急金融市场规制行为、紧急金融救助行为等权力类型,分别纳入相应的法律治理轨道。
2023年02期 v.40;No.214 20-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4K] [下载次数:66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胡帮达;
核损害责任同时符合高度危险责任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构成要件的现象应当理解为请求权基础竞合。请求权基础竞合理论要求某一规范的适用不得与其相竞合的规范目的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高度危险责任”章第1237条和第1244条已经蕴含保护核能产业发展利益的目的,核损害中的私益损害不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章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高度危险责任”章第1237条关于核损害责任的规定没有涵盖核损害中的生态环境损害部分,其保护核能产业发展的法益被削弱。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损害责任规范不足的过渡性方案是出台司法解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7条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核损害中的生态环境损害,长远之计是通过制定“原子能法”或“核损害赔偿法”,将国务院关于核损害责任批复的相关规定法律化。
2023年02期 v.40;No.214 32-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4K] [下载次数:84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刘勇;
自2021年开始,欧盟、美国等部分发达经济体启动了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程序。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基本内涵是由特定产品的进口商按法律规定向进口国政府支付一定的特别费用,以确保该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承担相同的碳成本,目的是维护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防范碳泄漏的发生。碳边境调节机制兼具气候政策与贸易措施的双重属性,深刻反映了当前全球气候治理与贸易规制两大体系之间在法律价值、管辖权与法律规范方面的冲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指导化解气候治理与贸易规制在法律价值、管辖权方面的冲突,开放式新诸边模式则是消除法律规范冲突的适当路径。
2023年02期 v.40;No.214 46-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9K] [下载次数:220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1 ] |[阅读次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