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彬;
有关代孕纠纷的法律分析充满伦理学立场的对立,法律技术是论证道德立场的工具,道德推理是法律论证的价值基点。形式意义上的法律论证必须以道德共识为前提,而在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关于代孕纠纷案的争议反映出"共识危机",这种"共识危机"的出现缘于情感主义和直觉主义的伦理学立场。为凝聚道德共识,道德争议案件的司法裁决应坚持理性主义的伦理学立场,通过理性的论证赢得大多数人在道德上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无论是目的论还是义务论的伦理学立场都难以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应通过理性的论证规则和论证程序检验和协调义务论与目的论的普遍实践论据,理性地证成具有伦理争议的规范性命题。
2016年01期 v.33;No.171 31-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1K] [下载次数:881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0 ] |[阅读次数:442 ] - 何挺;
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不同。刑事司法制度如果只关注刑事案件的处理而忽视刑事纠纷的解决那么将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刑事司法制度应以解决刑事纠纷为导向进行相应的调整。运用以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为基本要素建构模型的方法,可以直观地呈现当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刑事纠纷方式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构理想的模型。解决刑事纠纷的理想模型包括当事人合意主导型和国家决定主导型两种。从抽象的两种理想模型出发,将其中的关系要素转换为具体的制度并将其与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可以确立解决刑事纠纷的双重方案。回归当事人合意主导型这一理论模型原点,还能发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程序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症结。
2016年01期 v.33;No.171 43-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9K] [下载次数:82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261 ] - 张鹏;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在出让人和第三人已经订立买卖合同的前提下,有权最终决定是否以同等条件购买,且优先购买权人一经行使权利,出让人不得反悔。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存在相当的负面效应,对于出让人、第三人的正当利益存在损害的可能,同时亦可能造成标的物利用效能的降低。除非出于重大法律政策考量,否则应当尽量缩减优先购买权制度的适用空间。一般意义上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并没有存在价值,我国仅需要承认不动产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以实现促进不动产(土地)整体化开发利用的法律优先保护目标,且仅需要赋予其债权效力。
2016年01期 v.33;No.171 55-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K] [下载次数:194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1 ] |[阅读次数: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