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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

  • 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再出发——聚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正>[编者按]"三农"问题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世纪性难题,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结构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源是土地问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与农业经营体制、农民权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小康社会建设密不可分。2013

    2014年02期 v.31;No.160 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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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土地制度改革及其实施

    刘守英;

    <正>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整体、系统的部署。《决定》的改革方案几乎牵涉到土地问题的所有方面:既有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未来的土地权利制度安排和未来农业经营制度安排,又有农地变成建设用地过程中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还有城市化进

    2014年02期 v.31;No.160 3-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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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地流转:困境与出路

    温世扬;

    <正>人民公社制度尝试的失败,使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难以为继。于是,农民自发产生的未改变公有制基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便成为当时最优之选择。但是,家庭承包经营方式整体上仍然属于小农经济模式,并没有改变"低投入—低产出"的特点。其所取得之巨大成功,仅能证明小农经济在当下之合理性,并未证明其优越性与先进性。①当前,农业之生产仍被锁定在超小规模经营的低水平运行上,切断了土地与资本、技术、人才等新的生产要素"市场联姻",严重阻碍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②制约农业产业

    2014年02期 v.31;No.160 1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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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农民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资产的股份权

    韩松;

    <正>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明确规定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是关于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值得深入探讨。本文拟对农民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资产的股份权加以探讨,以期对农民财产权利的实现有所裨益。

    2014年02期 v.31;No.160 17-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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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代化构造

    王崇敏;

    <正>一、问题的提出:现行制度缺陷及现代化构造的方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事关农民权益、农村集体所有制甚至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各界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其制度设计适应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并反映了优先发展工业的时代背景。①在宅基地原始取得上,现行制度采取了经申请和审批而取得、无偿使用、一户一宅的政策,带有强烈的福利保障性质。②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上,有论者以该权利的设立初衷就在于保障农民的生存权,而流转将不利于农民权益维护为由主张禁止流转;③但学界总④

    2014年02期 v.31;No.160 22-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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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地信托流转的法律构造

    高圣平;

    <正>一、问题的提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确立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基调,首次提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为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参与农村土地流转,①提供了政策依据。在此背景下,农地流转就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长期

    2014年02期 v.31;No.160 28-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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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野

  • 我国低碳法律体系构建基础之检讨

    杨解君;程雨燕;

    我国现行低碳法律体系构建的理性基础是"经济人"理性,政策基础以经济发展及能源策略为导向,法律基础是已经初步勾勒出低碳法律体系的框架。然而,这三大基础分别存在着无法克服国际层面的环境外部性问题、导向较为单一制约远期安全发展、体系结构不合理导致法律体系失衡等缺失。因此,我国低碳法律体系构建基础的完善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丰富理性基础的内涵,以"政治人"、"生态人"理性弥补"经济人"的有限理性;二是拓展政策基础的导向,使低碳概念超越经济范畴,并使能源策略与其他低碳措施形成互补;三是均衡法律体系的结构,确立法律的核心地位并加快进行综合性立法、中央立法以及增加碳汇方面的立法。

    2014年02期 v.31;No.160 34-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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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法律信仰论的内在悖论及其超越

    刘小平;杨金丹;

    中国法律信仰论试图通过唤起主体对法律的信仰来树立法律的终极权威,进而寻求对中国法治精神维度的型塑,这一目的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然而,中国法律信仰论者所作的是一种文化移植论式的寻求,并只就法治本身讨论信仰问题,这导致其理论存在巨大的内在悖论:第一,法律信仰与传统的割裂;第二,背后预设的是一种孤立的建构的法律观,走向了与法律实证主义的隐性合流;第三,文化虚无主义的背后可能是更为彻底的法律工具主义。要超越中国法律信仰论的内在悖论,需要在中国社会转型这一更为深广的语境和问题视野下,进行法律信仰的再造。

    2014年02期 v.31;No.160 42-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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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关系之再认识

    李洪雷;

    在改革和依法行政关系问题上,学界主要有"先立法、后改革"和"先改革、后立法"两种观点,前者强调改革试验性、偏重实质合理性;后者强调法治规范性、偏重形式与程序合理性。这两种观点都存在片面性。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大背景下,应当重新认识两者之间关系。这种新认识要点是:坚持法律优位,不能进行违法改革;当改革在形式上面临法律障碍时,应首先在法律体系内部解决;合理界定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地方立法权的主体范围;行政机关应更加注重以柔性和间接方式实现改革目标;必要时利用授权机制来进行地方改革试验;制定《改革促进法》。

    2014年02期 v.31;No.160 51-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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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土地整理权属设置的宪法依据论

    赵谦;

    土地整理权属应从宪法寻求其根本依据。"宪法依据"问题在本质上可分为"立法为什么要依据宪法"、"立法依据宪法的什么"、"根据宪法如何科学地立法"三个层次。运用规范实证分析方法逐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0条规定之自然资源非私有、土地非私有原则,可以厘清我国土地整理权属设置的宪法依据,进而确立自然资源非私有原则指引欲开发之未利用地、土地非私有原则指引欲整理之低效耕地的宪法依据适用路径,最终实现整合相关立法以便对土地整理权属设置予以类型化科学规定的目的。

    2014年02期 v.31;No.160 58-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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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争鸣

  • 再论我国物权法中的“一体承认、平等保护”原则

    孙宪忠;

    在我国物权立法进程中,针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三分法"模式的"一体承认、平等保护"原则一经提出虽饱受非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终还是予以确立,开始建立对公共财产和民众私有财产所有权平等承认和保护的法律制度。而由此形成的形式上采用"三分法"、实质上采用平等保护原则的立法体例也一再被解读为我国物权立法的显著特色,但这个特色并不是特长,而是一个显著的缺点。这种模式不但在立法技术上存在严重缺陷,而且有立法伦理上的严重缺陷。简单的仅仅以"三分法"立法模式来否定"一体承认、平等保护"原则的观点存在重大的政治缺陷、历史知识缺陷、法理缺陷和法技术缺陷。"一体承认、平等保护"原则的确立是我国进入建设型社会的标志,我国学界应对其作出准确全面的解读,以使其得到切实而有效的贯彻。

    2014年02期 v.31;No.160 67-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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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司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评《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

    石冠彬;江海;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在公司出资问题上确立了授权资本制,但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的出资补缴责任仍然存在。公司发起人未尽出资义务包含形式未出资和实质未出资两种基本形态,抽逃出资不属于未尽出资义务。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兼具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的双重责任属性,但不属于对公司违约。发起人之间具有合伙性质,彼此互负守约义务和担保义务,当有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时,不论是形式未出资还是实质未出资,也不论公司类型,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发起人需承担连带的出资补缴责任。现行司法规则规定发起人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补缴出资责任,这并不排斥债权人对发起人行使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

    2014年02期 v.31;No.160 73-8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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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刑法中“兼有型罪过”立法问题研究

    皮勇;王刚;

    我国刑法总则有关罪过形式非犯罪故意即犯罪过失的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并未完全落实。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过形式除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之外,还存在兼含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形式。这种状况的存在给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罚相关犯罪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为了解释这一现象,我国刑法学者提出了"复合罪过说"、"客观的超过要素说"、"罪量要素说"、"严格责任说"等多种学说,但是这些学说都存在不足之处。"兼有型罪过"立法是指立法者将两种不同罪过形式的犯罪行为糅合在一起共用一个复合的法定刑的情形。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案是修改相关的法律。在相关法律被修改之前,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出台司法解释对"兼有型罪过"犯罪的量刑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实际罪过形式适用相关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4年02期 v.31;No.160 83-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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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格投资界定路径的新发展及其启示

    袁杜娟;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实践对适格投资的界定从"依从型"路径到"限制型"路径的转变揭示了适格投资界定的发展新趋势。"限制型"路径的采用是对《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授权性条款的片面或错误的理解和适用。仲裁庭在对投资进行界定时应扭转"限制型"路径的趋势,遵从"依从型"路径,将更多的适格投资界定自主权交由当事国,并鼓励东道国积极利用《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之授权性条款,唯此才能促进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正义价值的真正实现。

    2014年02期 v.31;No.160 92-9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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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

  • 大规模数字化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创新

    熊琦;

    大规模数字化意味着获取和使用文字作品方式的根本变化,并使得著作权保护成为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传播效率提高的制度瓶颈。为此,各方通过集体管理制度来解决数字化作品的合法利用问题和大规模许可中的交易成本问题,但也再次暴露了集中许可在规制内容和价格垄断上的不足。因此在大规模数字化进程中适用集体管理制度,需要根据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三者之间法律关系的差异分别设计许可机制,以防止特定主体以垄断优势阻碍其他产业主体的商业模式实现。

    2014年02期 v.31;No.160 100-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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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证券登记结算制度的缺陷及重构——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的修订

    张保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制度,但过于原则、模糊,并建立在证券有纸化之错误法理基础之上。实践中的二级托管和分级结算与直接登记体制相冲突,反映了证券登记机构的部门利益。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应当建立在无纸化的法理基础之上,肯认证券权利的公示方式由证券实物的占有和交付转变为证券权利的登记和登记变更,废除有纸化体系下的"交收"、"托管"、"存管"等术语,明确证券账簿、证券账户和证券权利人名册之间的关系,明确证券登记机构和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并以"直接登记,中央结算"为原则,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及相关法规,重构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2014年02期 v.31;No.160 108-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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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羁押替代性措施设计之革新

    姚莉;王方;

    羁押替代性措施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中各种非羁押性方法的总称,其制度功能在于限制审前羁押的适用,从而达到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羁押替代性措施的设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其适用的困境,对此,应当因应羁押替代性措施适用的国际趋势,从理念、原则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优化。

    2014年02期 v.31;No.160 117-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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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裁决执行之管辖权研究

    徐泉;钟英通;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裁决执行中的管辖权问题研究并未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3(c)条仲裁程序、第21.5条专家组程序以及第22.6条仲裁程序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裁决执行中的争议解决程序,这三大程序中的管辖权问题对裁决的有效执行至关重要。三个程序中的裁判机构在实践中已就某些管辖权问题达成了共识,但囿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的含糊不清,裁决执行中的管辖权规则仍有待完善。

    2014年02期 v.31;No.160 127-1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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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借鉴

  • 德国保安处分制度中的适当性原则及其启示

    刘夏;

    适当性原则是德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由适用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比例原则三部分组成,其基本内容是要求法官通过对行为人的行为作整体性评估,使矫正和保安处分制度与行为人业已实施的行为或预期实施的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行为人今后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该原则较好地指导了德国保安处分措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给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构建也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014年02期 v.31;No.160 136-1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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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反托拉斯执法机构的执法冲突和协调及其启示

    李胜利;

    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是美国联邦两大反托拉斯执法机构。由于立法和历史的原因,两大执法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执法权重叠问题。尽管它们很早就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在日常工作中尽力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但对重大案件和关键领域执法权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止,有时甚至严重影响到案件的处理。两大执法机构法律地位和人员组成的不同也导致了不同的反托拉斯观念和法律适用标准,造成不少个案的处理结果差异明显。上述状况引发了美国社会的诸多批评和质疑。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数目之多超过美国。因此,除同样存在执法协调的问题外,我国还有一些独特的难题,需要采取措施逐渐加以解决。

    2014年02期 v.31;No.160 143-1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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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的调解观念及其启示

    雷磊;

    我国目前对调解的研究偏重于制度建构与经验实证这两个层面,缺乏对调解观念的体系化研究。德国调解的实践兴起的时间虽然比较晚,但是其观念却具有普遍性意义。调解被认为是一种以沟通为基础并借助调解人的帮助和公正的程序来自负其责地获得纠纷解决方案的办法,它以人的尊严和程序公正为价值基础。调解人保持中立姿态,运用倾听、传达、沟通和磋商的技巧以及专门的知识来解决纠纷。完整的调解包括五个基本阶段以及一个起始阶段和一个执行阶段,并有其目标与界限。德国的调解观念在调解的原则、程序、界限以及调解人的素养培育等方面对我们颇具启示意义。

    2014年02期 v.31;No.160 151-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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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启事

    <正>《法商研究》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性理论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热诚欢迎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法律院系师生、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等人士赐稿。《法商研究》坚持以质取文,尤其欢迎选题新颖、见解独到、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规范且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法学学术论文,推介新知、综述研究成果、评论学术界研究现状的评述性文章。立足社会实际、反映法治实践问题、引导学术界研究方向的调研类成果。为全面深入地反映法学研究中的新观

    2014年02期 v.31;No.160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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