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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完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的两个基本问题

    唐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制定村民自治组织法来弥补,因为现行的省级各种关于这一法律的实施办法和全国各地农村村民自治丰富多彩的实践已经为村民自治组织法的制定提供了较为充实的素材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可以使我国有关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的立法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得以平衡、村委会选举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村委会选举更加规范、广大农民民主选举的权利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2006年02期 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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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无名物权的物权法保护——从对物权法定原则的检讨展开

    刘正峰;

    对世性、交易成本的有效降低以及为物权交易所提供的安全与便捷等制度价值实质是物权标准化与物权公示制度的制度优势,并非是物权法定原则的制度优势。制约富有经济绩效的无名物权的创新与发展是物权法定原则的主要制度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用益物权体系存在重大的制度缺陷,严重脱离物之利用关系物权化的客观需要。无名物权的确认既有必要,也有可能,物权立法应努力加强物权标准化,同时为无名物权的创新预留制度空间,并作必要的制度安排,以建立以公示制度为基础的有名物权与无名物权并存的开放性的他物权体系。

    2006年02期 9-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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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市场的自然垄断及其规制思路

    肖江平;

    物业服务市场纠纷频繁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障碍之一。其治理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物业服务经营者的自然垄断地位及其滥用。小区的物业服务实质上是小区业主们的“公共物品”,不可或缺。基于公共物品的经济学属性和业主对公共物品的依赖,提供小区公共物品的物业服务经营者获得了自然垄断地位。正是物业服务经营者滥用自然垄断地位、牟取超额利益、侵害业主利益,导致了愈益频繁的物业服务市场纠纷。解决物业服务市场纠纷,应当借鉴对自然垄断规制的思路,标本兼治。

    2006年02期 17-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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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政府、社会联动模式之构想

    赵红梅;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受到国家严格管制,其地位实为“下级所有权”、“准所有权”或“大使用权”,其性质实为“公共性权利”;同时基于分配正义的考虑,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不需要界分“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也不能以市场化的方式或标准对失地农民予以补偿。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政府、社会联动模式,利用社会调节———公共决策的机制———限制政府,并由政府整体让利于农民集体———建立区域性的土地征收补偿基金———才是最佳选择。如此将农民作为一个整体———利益共同体———加以保护,就可以实现整体效率和实质意义上的公平。

    2006年02期 27-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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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国金融刑法立法模式的思考

    刘远;

    金融刑法的立法模式从理论上讲,存在刑法典模式、以刑法典为主的模式、特别刑法模式、以特别刑法为主的模式四种不同类型,而在我国刑法语境下有讨论意义的是以刑法典为主的模式与以特别刑法为主的模式。决定金融刑法立法模式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的、文化的与政治的三个方面。我国当前以刑法典为主的金融刑法立法模式有其必然性,而随着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我国金融刑法的立法模式改采以特别刑法为主的模式同样具有必然性。

    2006年02期 35-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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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之理性选择

    刘东亮;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实际上是“正确性审查”标准,而不是“合法性审查”标准。“正确性审查”标准存在单一化、僵化和程序问题审查标准空洞化等弊端。重构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首先应当调整司法审查标准的方向,包括区分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转变司法审查的强度和确定“正当程序”原则。同时,要建立以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和正当程序审查标准为内容的三元化标准体系。

    2006年02期 42-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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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立法权扩张的现实之批判

    袁明圣;

    我国近20年行政立法权的范围不断膨胀:职权性立法权的主体范围逐渐扩大,以行政立法规定的事项超出了传统的行政法领域;授权立法也迅速发展,授权主体和被授权主体多样化,授权范围过于笼统、概括,无必要授权以及被授权主体怠于行使所授立法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另外,行政机关还享有广泛的行政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垄断性解释权。我国行政立法权的扩张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对国家宪政体制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置疑的。同时,行政立法权的不断扩张,也使国家对行政权的控制变得更加困难。

    2006年02期 49-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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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典规定让与担保的可行性质疑——从让与担保的交易机制出发

    张翔;

    让与担保作为一种以担保为目的的让与交易,其担保机制系来自于担保财产与担保人责任财产之间的分离。物权法典对这种交易的特别规制,本质是强调当事人的担保目的,以控制其交易风险,并部分地阻却民法一般规则的适用。然而,物权法典对于这种交易风险的阻却,需要以担保意思之公示作为操作的平台。或是由于让与担保交易的公示困境,或是由于既有公示制度的存在,使得这个制定法的操作平台无法建立或者无须建立。因此,让与担保交易的存在与实现,是在民法的一般规则下进行的,而不以物权法法典的特殊规定为条件,当事人的担保意思也不应提升到制定法层面,而应在个案中予以关注。

    2006年02期 57-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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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退赃制度之审视与重构

    姜涛;

    认定主体多元化、立法泛空白化、司法随意化和共犯退赃标准模糊化是当下我国退赃制度立法失范的重要体现。这种结构性的缺陷最终会导致功能上的障碍,造成司法不公,阻碍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进程。作为社会控制工具的法律,本身就是人类社会长期博弈的结果。要建构一种合乎罪刑法定原则的退赃制度,必须秉持一种合乎法治的理性精神,尽快重构我国的退赃制度,以合理定位退赃的认定主体、退赃的法律后果和共犯退赃的标准和方式。

    2006年02期 64-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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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反思

    廖永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制度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体系欠科学,条款方面逻辑混乱;对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的保护欠周到;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性保护欠充分。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当在坚持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护弱势群体诉权、保证法律条文简明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之下,科学界分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协议管辖制度;确立保护性管辖,切实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2006年02期 71-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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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的迷思:法秩序中的信访制度

    朱最新;朱孔武;

    信访是一项十分中国化的、非法律性的制度。目前理论界大多认为人民因信访所受之利益并非源自其应有权利,而是一种非法律上之合法利益,即反射利益。但从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类似制度特别是日本的“苦情处理”制度来看,信访应属于我国宪法上的其他自由权。而从法秩序上说,信访制度应为一种行政性补充救济制度。信访制度的完善必须围绕议会监控、民众监控、舆论监控来进行相关的制度建构。

    2006年02期 78-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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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法语境中的宪政问题研究:WTO宪政之意蕴

    蔡从燕;

    WTO宪政问题研究的兴起表明国际法学界从微观考察具体多边贸易制度的技术性构建阶段发展到宏观把握整体多边贸易体制的运作机制、基础及动力的阶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但是,这一几乎完全由西方学者主导研究的现象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研究方法都存在明显缺陷。WTO的宪政问题应该从成员方尤其是发展中成员方、私人以及WTO自身三个方面考察,WTO宪政的再造亦应如此。

    2006年02期 85-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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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克思的森林立法观——以《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为主要分析对象

    李可;

    马克思的森林立法观是在批判资产阶级法制的基础上提出的。马克思运用利益分析的方法,揭露了资产阶级森林立法的本质,指出林木所有者的私人利益是资产阶级森林立法的灵魂,林木所有者的私人利益败坏了森林立法的正义品格,从而主张森林立法应具有阶序性,应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位,以公益为重心,坚持普遍联系的思想。

    2006年02期 92-9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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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竞合论

    陈兴良;

    我国刑法未对各种罪数形态本身作出规定,只对数罪并罚制度作出了规定,因而罪数理论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现象的某种理论概括。刑法中真正属于罪数论的只有想像竞合、法条竞合和实质竞合三种,且完全可以在刑法竞合论的框架内加以讨论。法条竞合属于行为单数而法律复数的情形,其处理应依法条竞合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想像竞合,通常分为同种类的想像竞合与异种类的想像竞合。在我国对于同种类的想像竞合并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在量刑上对同种类的想像竞合比单一罪应从重处罚。想像竞合与法条竞合关系复杂,区分两者应从事实与法律的关系入手。实质竞合,是指实质的数罪。它一般分为并罚的数罪与非并罚的数罪。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牵连犯的处罚规定不一,因此,将牵连犯作为实质竞合的一种进行研究意义重大。

    2006年02期 100-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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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利人对未成年人的注意义务——兼论滋扰理论之引入

    张民安;

    不动产权利人就其危险物或者环境引起的损害对未成年人承担的侵权责任不完全等同于他们对成年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根据滋扰理论,无论遭受损害的未成年人是合法进入者还是非法进入者,不动产权利人都要对他们承担同样程度的注意义务,一旦不动产权利人违反这种注意义务,在控制物或者环境方面存在过失,即要对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责任。在确定不动产权利人对非法进入的未成年人是否承担注意义务时,法律应考虑非法进入者的年龄大小以及是否有监护人陪同的因素。

    2006年02期 110-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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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知识产权规范竞合及其解决路径——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解释

    梁志文;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司法解释,但我国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理论不能完全解决同一知识产品受不同民事法律保护所引起的法律问题。现有理论基本上没有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同一主体因受不同法律保护的同一知识产品所发生的纠纷,其法律适用规则如何确定。该问题体现的两大方面牵涉公共政策问题。建立知识产权规范竞合理论,可以合理地解决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履行其公共政策的职能,运用司法解释权限,采纳规范竞合理论,有助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完善。

    2006年02期 116-1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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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罪简易程序研究——以《若干意见(试行)》为考察对象

    徐美君;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颁布和施行,使得对被告人认罪案件能够适用较普通程序更简化的程序审理。从各级人民法院适用该意见审理被告人认罪的重罪案件的现状来看,该意见中的一些条文还是存在诸多缺陷的。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节省司法资源,我国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设立重罪简易程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的补充。

    2006年02期 124-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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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序滥用与诉讼终止制度及其给我国的启示

    李玉萍;

    诉讼终止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针对追诉方滥用程序行为的一种最严厉的程序性约束机制,其实质是宣告追诉行为无效,被告人因此获得释放。诉讼终止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是被告人不可能得到公正审判;二是对被告人进行审判是不公正的。前者奉行“权利保护原则”,着重于追诉行为给被告人造成的严重不利后果;后者奉行“司法廉洁”和“抑制原则”,着重于追诉行为自身的严重违法或不当性。诉讼终止仅在“例外”、“谨慎”的情形下,通过“审判中的审判”程序才适用。程序滥用与诉讼终止理论及其相关制度对完善我国关于追诉行为的约束机制乃至刑事诉讼法制都具有借鉴意义。

    2006年02期 129-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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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WTO反补贴诉讼机制——兼论我国应对国际反补贴诉讼之对策

    秦国荣;

    反补贴作为WTO为维护非歧视和公平竞争的自由贸易而赋予成员国的一项权利,一直是国际贸易制裁的重要措施。随着近年来许多国家相继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再加上加、美两国相继修改国内反补贴法,将其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我国无疑将面临更多的反补贴诉讼。为应对国际反补贴诉讼,我们应深入了解WTO下的反补贴诉讼机制,并在完善国内反补贴立法的同时,尽早建构反补贴预警、执法、诉讼等机制,做到从容应对。

    2006年02期 137-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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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法文化及其对中国近代宪政的制约

    屈永华;

    宗法文化具有团体属性、身份属性和层级属性,其形成与延续的根本原因是君主专制政治以及与之相应的小农经济,而这随着儒家的倡导和法律的儒家化而得到进一步强化。宗法文化深刻地影响中国近代各种政治力量的形成、聚合与分化,导致了宪政中的权力制衡蜕化成派系之间的无序斗争,个人之间的恩怨凌驾于政党的利益与目标之上,政党之间的斗争又凌驾于国家的利益与目标之上,而民众对不同政治派别的盲目追随加剧了政治与社会的动荡。只有根据宪政的一般规则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限制以保障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宗法文化的影响才能从根本上逐步消除。

    2006年02期 145-1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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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实施效果的定量评价方法

    张晓斌;

    以定量方式评估法律的实施效果和实际影响,不仅有助于准确、客观地检验立法目标是否实现,还能深化对现实社会中法的运行与作用的认识。多年来,国外学术界已就这一课题提出颇为丰富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可归结为假设检验、回归分析和干预分析三大类,这三类方法各有其原理、程序或基本模型及应用范围。

    2006年02期 154-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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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启事

    2006年02期 1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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